獨/「名媛界大S」遭夜店大亨前夫連告6罪 反擊:甜蜜都是假象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好聚不一定好散!有「名媛界大S」之稱的黃廉盈被前夫、夜店大亨夏天倫控,指她搬離內湖家時偷走保險箱內約220萬元與多年壓歲錢,並曾把家人獨留住處;夏男另不滿她在臉書發聲澄清,提告加重誹謗。士林地檢署比對卷證、筆錄與對話紀錄後認定,無論金錢遺失、照顧方式或網路發言皆缺乏積極證據,全案不起訴。

夏天倫指出,返國打開保險箱,發現現金與壓歲錢全數消失,紅包袋散落地面,懷疑黃女趁搬家時取走。然而家人向警方表示,是「從國外回來後」才發現壓歲錢不見,加上夏家直到2024年才報案,已遠超過告訴乃論6個月的法定期間;又現金何時、由誰取走已不可考,既無監視畫面,也無其他佐證,足以證明竊盜與侵佔。

至於遺棄部分,夏天倫控稱黃女在2021年10月某晚外出,把2名家人獨留於住處,恐使其陷入危險。黃女承認當晚曾短暫離家,但強調家人當時已熟睡,且她出門前留下食物、教會使用電鍋、交代聯絡方式,中途也曾返家查看。她並指出,家人當時已10歲與11歲,具有基本自理能力,不可能故意置之不理。

▲夜店大亨夏天倫控告前妻黃廉盈侵佔。(圖/翻攝自Instagram/hsia_alan、lienhsia)

2名家人警詢時也證稱,當天是被帶去新家「參觀、吃飯」,3人吃完外送晚餐後,黃女留下電鍋與冷凍饅頭,並指示若肚子餓可自行加熱;其中一人還說那天是「第一次用電鍋」。筆錄顯示,家人瞭解黃女會外出、知道食物怎麼準備、也有手機可聯絡外界,並非處於無援狀態,且未被暴力、反鎖或限制自由,檢方因此認爲遺棄、強制、妨害發育均不構成犯罪。

誹謗部分源於黃女於2024年9月11日的臉書聲明,內容提及「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週週面對惡習後的精神後果」、「長期像僞單親生活」等語。夏男認爲這些字句已損害他的名譽,但檢方比對發文時序後發現,夏天倫早於同年8月就在 Threads 公開發文,指黃女「偷多年紅包」、「回國以爲遭小偷,紅包袋滿地,偷的氛圍很有戲」,黃女的聲明多屬在婚姻衝突下的主觀感受,是對先前指控的迴應,並未捏造具體虛僞事實,難評價爲誹謗。

檢察官綜合卷證認定,金錢遺失缺乏證據且告訴逾期;所謂遺棄、強制、妨害發育亦無客觀事證;臉書聲明則屬個人感受與防衛性評論,不構成本罪,將全案不起訴處分;夏天倫若不服可聲請再議。

▲《ETtoday新聞雲》今年3月獨家直擊,夏天倫與律師親自現身士林地檢署。(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