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假釋後…到醫院向戒毒者兜售毒品 法官重判11年
彰化縣鄭姓男子曾因毒品案被判刑10年,2020年假釋出獄,卻從去年起再重操舊業,經常每日早晨到某醫院向戒毒的毒品人口兜售海洛因,共販毒及轉讓毒品18次,每次賺2、3百元,彰化地方法院認爲他惡性重大,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重判11年。
判決書指出,鄭男從2025年2、3月間經常早晨到彰化某醫院向到醫院美沙酮門診服用美沙酮戒毒的毒品人口兜售海洛因,每次以1千元販賣1小包海洛因給戒毒者,共有5人向他購買2到4次不等,共販毒16次;他也在同年6月二度提供海洛因2小包給前妻施用。
警方去年6月在鄭男住處搜到海洛因21包(總毛重6.64公克),並查扣分裝袋、電子磅秤、注射針筒、鏟管、現金1萬6100元等,也在其前妻住處查扣海洛因4包(總毛重1.4公克),鄭男坦承犯行,供稱每次販毒約賺2、3百元。
鄭男先前即曾因毒品案被判刑10年2月,2020年9月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並於2023年1月底縮刑期滿,去年再度犯案。
法官認爲,鄭男明知毒品危害甚大,竟仍販賣或轉讓毒品,助長毒品流通,致生危害社會及他人身體健康甚鉅,實應嚴懲。因此以他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共16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8年6月;又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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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男子曾因毒品案被判刑10年,假釋出獄後,他卻從去年起再度販毒,經常到某醫院向戒毒的毒品人口兜售海洛因,共販毒及轉讓毒品18次,彰化地方法院將他重判11年徒刑。 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