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船闖東沙失敗!陸籍漁民走私高純度海洛因等毒品 4人起訴

▲海巡署在東沙海域攔截搜索柬埔寨籍漁船「YAMA68」,查扣高純質海洛因、大麻及多項混合毒品,臺南地檢署依法起訴4人。(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一起跨國海上毒品運輸案,4名大陸地區漁民受不詳「代理」指示,駕駛外籍漁船自柬埔寨出航,在泰國灣海域接運大量高純質第一、二、三級毒品,並企圖航入我國東沙海域轉運,所幸遭海巡署即時攔截,全案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本案由胡晟榮檢察官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臺南查緝隊偵辦。孫、吳、李、侯等4人均爲大陸地區漁民,每人以人民幣10萬元爲報酬,接受自稱「代理」之人指示出海接運違禁物品。

孫男於2025年9月3日擔任船長,駕駛柬埔寨籍「YAMA68」漁船,自柬埔寨西哈努克市出航,翌(4)日中午在泰國灣海域與不詳船舶並靠,對方直接將袋裝毒品拋置船上,其餘3人再合力搬運藏放於船艙內。

檢警清查發現,該批毒品數量與純度驚人,包括: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98塊、總淨重174954.29公克,純度75.45%,純質高達132003.01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399包、總淨重393,987公克;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15包、總淨重14589.7公克,純質8724.64公克、合毒品粉末17包;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2C-B、總淨重15211.2公克。

孫男依指示於同月13日下午將漁船航至我國東沙海域等待夜間交貨,但當日下午6時17分,海巡署公務船舶發現該船形跡可疑,且有規避登檢、企圖逃逸情形,立即攔截登船。海巡人員當場在甲板發現已自船艙搬出、準備轉運的部分毒品,隨即將漁船押解至臺南安平商港執行清艙搜索,起出全部毒品及衛星電話2支等證物。

臺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與海巡署查緝隊初估,本案全數毒品市價約20億元,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爲近5年查獲數量之最,海洛因及大麻可供約250萬人次施用。4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2、3項之運輸第一、二、三級毒品罪,以及《懲治走私條例》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依法提起公訴。檢方強調,運輸、走私毒品爲萬國公罪,本案能在海上即時阻斷,避免大量高純質毒品流入國內市面,對國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戕害,深具指標意義;未來將持續與海巡等單位嚴密查緝,籲請不法分子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