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警加強取締闖紅燈違規 全面提升交通安全
▲東港警方取締闖紅燈。(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爲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民衆通行權益,東港警分局於4月13日起實施「全縣性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警方將持續鎖定轄內事故熱點路段,加強執法取締闖紅燈行爲,同時透過多元宣導方式,強化民衆對交通法規的認知與遵循,以降低違規所導致的事故與傷亡。
東港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設有號誌之路口,若有闖紅燈直行、左轉或迴轉行爲,將處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闖紅燈右轉者,則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另依同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慢車(如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闖紅燈者,將處新臺幣300元至1,200元罰鍰。
東港警分局提醒用路人,行經路口遇黃燈時應減速並準備停車,切勿心存僥倖搶快通行。養成良好駕駛習慣並落實防禦駕駛觀念,隨時留意路況變化,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