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社團變婚外情戰場!抓包老公「鬥陣70次」 人妻不忍了
登山社團變婚外情戰場!抓包老公「鬥陣70次」,人妻不忍了,怒告求償8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外情風暴在社團圈內掀起巨浪。人妻小妮日前提告,指控丈夫阿酷與登山社女友人小寧(均化名)長期發展婚外情,甚至頻繁開房「鬥陣」,嚴重侵害她的婚姻與配偶權。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寧確知阿酷已有婚姻,仍多次與其發生性行爲,情節重大,判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
根據判決,小妮與阿酷婚姻維繫近30年,不料,卻因一段登山社情誼演變爲婚外情。小妮指出,她在去(2024)年年出意外發現丈夫手機內,有阿酷傳給小寧的擁抱合照,而小寧竟以「早安親愛的」迴應,並貼上自己的背影照,曖昧氛圍一覽無遺。
小妮因爲心生懷疑,後來質問阿酷,沒想到阿酷坦承與小寧關係「已逾越一般友誼」,自2021年年底開始,兩人曾相偕前往風景區、電影院、尖石湯屋約會,更數度發生性行爲。甚至連小寧的生理期週期,阿酷都詳細記錄在行事曆中。
小妮怒不可遏,提出告訴並指控小寧明知阿酷已婚,卻仍介入其婚姻。她進一步提出丈夫的LINE對話、切結書等證據。切結書中,阿酷親筆寫下「與小寧在旅館發生性行爲70多次」,並保證不再聯繫。該文件的簽名經比對,確爲阿酷本人。
不過,小寧則全盤否認婚外情。她辯稱登山社成員向來以玩笑互動,彼此稱「親愛的」並不稀奇,同進同出、肢體靠近也是登山安全需求。她強調,自己每日下午開店營業,不可能頻繁約會,小妮僅憑對話、發票推論性行爲,證據不足。
法院審酌雙方資料後指出,阿酷在對話中明確承認多次與小寧在旅館發生性行爲,且兩人互稱「親愛的」的對話亦經證人、照片印證,足以認定兩人已逾越社交界線,甚至長期維持親密往來。
法院強調,婚姻具有排他性及忠誠義務,第三者若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即屬故意侵害配偶權,構成侵權行爲。綜合雙方經濟能力、侵害程度、行爲情節等因素後,認爲小妮請求80萬元過高,以20萬元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