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修法陷僵局!藍綠協商破局 最快1/2表決三讀
立法院31日朝野黨團協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遊顥發言並放置「綠色東廠,追殺公益團體救國團」標語。(姚志平攝)
立院國民黨團31日召集朝野協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舉牌「不公不義、黨產復辟」,國民黨立委遊顥手持「綠色東廠、追殺公益團體」,朝野毫無共識,協商召集人、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宣佈,送請院會處理。由於法案是冷凍期將屆,最快1月2日可於院會三讀闖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峰正今於會中表示,黨產會反對修法。大法官793號解釋認同轉型正義的價值,此案顛覆了社會公益與憲政價值。救國團是國民黨來臺灣在黨內成立的組織、財產由政府支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但民國58年離開國家後卻沒有交回財產,行政法院去年判黨產會贏,難道不能等最高法院判決再說嗎?不應用修法的方式逃避法院審判。
國民黨下午召集朝野協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遊顥表示,救國團爲公益組織是既定事實,這幾年也是救災、防疫的急先鋒,原本黨產條例定義過寬,導致行政機關不當擴權,侵害到救國團權益,因此修法停止擴大附隨組織定義,還給民間團體公道。
民衆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表示,救國團是很多臺灣民衆的回憶,救國團在疫情、風災發生期間也都做許多公益活動。轉型正義不應該是報復與清算,民衆黨主張只要救國團符合「社會公益、轉型爲非營利、未來不屬於任何政黨」三條件,就可以支持。
立法院31日朝野黨團協商遊顥等37人擬具「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放置「不公不義,黨產復辟」、「修法救黨產,無恥、反改革」標語表達反對修法立場。(姚志平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救國團在威權統治時期,獨佔青年在課堂以外的活動,曾參與組織的青年已經退休從事社會公益,但歷史證明組織就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現在修法把條件放寬,原本是搶救16億救國團,很可能擁有300億資產的婦聯會也會被解套。
會中朝野頻抒發意見,但都沒有共識,因此會議主席羅智強裁示,無共識將依議事規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