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開放3-6歲家長 勞長允諾下半年修法
我國育嬰留停新制自元旦起,放寬以「日」爲單位申請,目前規範至孩童未滿3歲(含)以內。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如果要到拉高到6歲以上,需要相關法規來修訂,因此他希望看看能不能在今年下半年把修法草案提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呂思逸
因應少子化衝擊,我國育嬰留停新制自元旦起,放寬以「日」爲單位申請,目前規範至孩童未滿3歲(含)以內。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如果要到拉高到6歲以上,需要相關法規來修訂,因此他希望看看能不能在今年下半年把修法草案提出。
卓榮泰17日率相關部會首長赴立法院進行總質詢備詢。立委劉建國質詢問及,因應少子化,爲了減輕育兒負擔,育嬰留停新制放寬以「日」爲單位申請,目前規範至孩童未滿3歲(含)以內,能否提高到6歲?
卓榮泰迴應,感謝肯定政策推動,也真的符合一些年輕爸媽的需求。政府不希望照顧家庭、小孩的責任,落在單一性別之上,目前來申請的新手家長,性別也有平均化。當初勞動部提出政策,有經過各方分析考量,跟很多數據整理,當前第一階段是從0到3歲。
卓榮泰認爲,至於孩童年齡範圍是否擴大,還要再觀察,因爲牽扯到企業主、勞工、代理人等多方面的三角關係,考量到如小型企業單位,有人力調配需求。所以這部分請勞動部繼續再研究。
洪申翰表示,以日申請育嬰留停,從1、2月數據來看,確實成效不錯,男性申請的比率也大幅增加。
洪申翰解釋,目前新制規定在3歲以內,成效很好,後續蠻多3到6歲的家長來反應,他們也有這樣的需求。另外,現行0到3歲實施的經驗之下,蠻多企業也願意支持。勞動部願意研議、草擬,將單日申請育嬰留停彈性措施,提高到6歲。
洪申翰提及,這個作法其實也需要一些相關配套,勞動部會來綜合整理。觀察這段時間,有很多年輕爸媽來申請,因此他希望,看能不能在今年下半年把修法草案提出。如果要到拉高到6歲以上,需要相關法規來修訂。
卓榮泰指出,這項政策實施,勞動部跟企業端做了相當多溝通,也去了解勞工的意願。政府也編了一定的預算作爲獎勵金來支持企業,讓企業能夠樂於讓勞工來行使這項權利,或這樣的請假制度。
如果要延伸制度範圍,卓榮泰認爲,第一是法律上要解決,第二是面對「三角關係」-企業端、勞工、職務代理人,要考量是否有更充裕的經費來支持。政府會全面檢視育嬰留停新制目前實施的成效,研議如何更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