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扮假幣商詐騙 2女痛失415萬1人慘離婚!判3年2月+罰20萬

▲彰化鹿港警分局逮捕面交車手搜出證物及現金。(資料圖/警方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陳姓廚師加入詐欺集團扮演假幣商,與被害人面交虛擬貨幣,實際上卻是協助詐團洗錢。兩名女子誤信網路投資詐騙,前後交付415萬元現金購買泰達幣,其中一名被害人因此負債累累,甚至婚姻破裂被迫離婚,子女也不諒解,人生全毀。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犯下加重詐欺等罪,共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於113年10月加入由LINE暱稱「億發」等人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假幣商車手。詐團成員先後以「王凱文」、「劉國超」等假名,透過臉書及LINE向兩名女子佯稱投資虛擬貨幣可獲利,再介紹「發柴個人工作室」給被害人,由陳男出面簽約面交。

其中一名被害人女子陷入詐騙陷阱,從113年起陸續以現金購買泰達幣,前後交付數百萬餘元給陳男。劉女在審理中淚訴,她不僅積蓄全空,還因爲金錢問題與丈夫爭吵不斷,最後被迫離婚,子女對她也不諒解,如今雖同住一個屋檐下卻毫無互動,身心承受巨大痛苦。

另一名被害女子,所幸最後一次面交時察覺有異報警,警方當場逮捕陳男,才未再損失124萬元。兩女合計遭詐騙高達415萬元。

面對指控,陳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合法幣商,在社羣媒體有刊登廣告,不知道客戶是被詐騙。辯護人也主張,陳男只是遭詐團利用的三角詐欺工具人。但法官根據幣流分析報告發現,陳男根本沒有本金,所有虛擬貨幣都來自「億發」,且被害人遭騙轉出的泰達幣,最終竟繞了一圈又流回「億發」的錢包,顯見陳男明知自己是在幫詐團洗錢。

更離譜的是,陳男向法官自承,客戶找他買幣就是爲了「規避交易所的洗錢防制風險管控」,且他收款後都要跑到人煙稀少的地方,靠辨識車牌將現金交給不認識的取款手,這種刻意製造斷點的模式,與合法幣商完全不同。

法官審酌,陳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雖然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7萬元,且造成被害人婚姻破裂的嚴重後果,因此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應執行3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未扣案的犯罪所得3萬7千餘元也將沒收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