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麗卿跨國販嬰事件 不可思議的真實事件! 連醫師也是共犯
來源:1982-04-22/聯合報/03版
你還記得1982年震驚臺灣社會的褚麗卿跨國販嬰事件嗎?至今還有許多小孩人還在國外,想找到臺灣的親生父母。
1981年10月20日,十四個月大的女嬰鄭怡慧在屏東市自家騎樓的嬰兒車上,被不明人士抱走,至今仍下落不明。
1980年9月10日,三歲九個月大的陳文良在臺北市忠孝東路五段的自家門口玩耍,十分鐘後卻離奇失蹤。
1979年12月15日,九歲的王信智在上幼稚園的途中被不明人士帶走,父親知道後準備了20萬元賞金,兩年後還是無消無息。
1978年2月27日,七歲的陳淑娟在臺北市變電所被一名騎着腳踏車的中年男子抱走,父母立刻向松山派出所報案,至今未有任何消息。
1981年12月6日,板橋四歲女童李英滋在板橋中正路與金華街口遭人拐走,後續歹徒有跟她的家人聯絡,要求兩百萬立即放人,約在臺北市青年公園交款,但到了約定時間,歹徒卻無影無蹤。
1982年2月17日,一位新化鎮居民發現一位計程車司機把四歲男童丟在路邊,居民隨即將男童交給新化派出所,經過媒體發佈後,竟然同時有兩對夫妻都前來認領。小孩很聰明,認出了親生父母。而另外一對夫妻難過地離去,因爲他們的小孩已失蹤兩年。
多起嬰幼兒失蹤事件的發生,讓所有父母人心惶惶。1982年4月21日凌晨,警方採取秘密行動,在新生北路二段的一棟大廈,逮捕販嬰集團的主謀,同時也搜出大批資料,部分已經燒燬,主謀宣稱他們販賣嬰幼兒是爲了讓這些嬰幼兒有更好的環境待遇。在販賣孩童事件爆發之後,許多父母紛紛前來警局,打探消息,希望也能找回失蹤的兒女,這也可以看出當時兒童拐賣事件的猖獗。
隨着刑事局更深入的調查,挖掘出更驚人的事實,販嬰集團其實是一個共犯結構,就連婦產科醫院也是其中一員。由於部分嬰兒是來路不明的,所以有不肖的醫師、護士協助開立假的出生證明,藉此合法化。後來警方循着帳冊,總共找回八名嬰孩,其餘大部分都被國外人士領養。
孩子淪落到販嬰集團的三種途徑爲:1.父母經濟困難,不得不販售換錢。2.未婚生子或是婚外情意外懷孕,無法面對社會輿論,便將子女轉賣。3.嬰幼兒遭到不明人士拐騙。儘管知道這是喪盡天良的交易,但主謀仍繼續低買高賣,在帳冊中顯示,有63名孩童被非法送至國外。根據一位澳洲的領養父母說法,保守估計一個嬰幼兒販售的生意,至少可以淨賺十萬元臺幣。
除了這件重大的拐賣事件以外,也有在醫院生的嬰兒身分被掉包、親友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隨意把他人的小孩販售,明顯看出早期的臺灣比較沒有法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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