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尪控妻遭長官性侵求償80萬 她竟傳訊「心疼你」

A女證詞前後嚴重矛盾,且案發後竟多次傳訊「想念你」、「心疼你」等曖昧內容給陳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夫指控妻子A女的陳姓直屬長官,藉公務出差之便,在返程車上於新北市萬里區路邊,違反A女意願強制性交,侵害其配偶權,導致他身心受創,憤而向陳男求償80萬餘元。然而,臺北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證詞前後嚴重矛盾,且案發後竟多次傳訊「想念你」、「心疼你」等曖昧內容給陳男,與常情相悖,法官認定人夫求償無據,判決全數駁回。可上訴。

A女丈夫主張,在107年9月間,陳男駕駛車輛搭載A女出差回程,竟將車停靠萬里靠海路邊,突撲向副駕駛座的A女強吻,並褪去雙方內褲,不顧A女反抗以生殖器性侵得逞,事後他得知此事,精神深受打擊,因此向陳男求償慰撫金及醫療費共80萬4200元。

對此,陳男全盤否認,並抗辯人夫早已知情,請求權已逾2年時效;且A女在相關刑事案件中的證述歧異,測謊也未通過,顯不可信。

臺北地院民事庭調閱刑事卷宗發現,陳男雖曾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刑事法院早已判決他無罪。法官進一步審視A女證詞,發現她對於案發關鍵細節的說法前後不一,一下稱「生殖器僅碰到大腿」,一下又改口「插入陰道得逞」;對於有無看見對方身體特徵、何時向丈夫坦白等情節,陳述也反覆矛盾,可信度存疑。

更關鍵的是,判決指出,A女在案發後至提起訴訟期間,竟持續傳送大量私訊與電子郵件給陳男,內容包括「我很想念你……像以前一樣」、「有你跟我在一起的地方,纔有晴天」、「就算不在彼此身邊也知道心是一起的」、「我很心疼你」等充滿情感與關懷的字句。此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會出現的恐懼、厭惡、極力避開加害者的典型反應,大相逕庭。

此外,A女甚至多次向陳男透露,與丈夫的對話是「被逼的」,錄音是爲應付丈夫,並表示「會努力讓你沒事」、「盡力讓事情圓滿收尾」,還將自己的證詞內容告知陳男,協助他擬定訴訟策略。法官據此認爲,A女行爲顯與常情不符,人夫所提的通話錄音等證據,也無法證明陳男有違反意願強制性交的事實。

法官認定,人夫無法舉證證明陳男有侵害其配偶權的侵權行爲,因此其賠償請求於法無據,最終判決駁回其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