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竊賊偷光嘉義山區「406面路牌」 全靠Google街景找目標
嘉義山區多條道路的道路標誌反光牌及方向導引牌被偷走。(中時資料照)
男子坦承犯行,表示缺錢才犯案。(中時資料照)
屏東一名男子阿財(化名)透過Google街景鎖定目標,接着開車特地前往嘉義多條山區道路,竊走交通標誌和反光牌共406面,再將這些標誌送往回收場變賣。警方獲報展開追查,在一處民宅逮到人,阿財坦承缺錢才犯案,如今法院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處他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10月某日至同月14日上午,阿財駕駛自小客車,前往嘉義大埔鄉臺3線公路305公里至341公里段,持電動板手竊取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所管理的「輔2交通標誌」共30面。同年10月初至11月底間,阿財再度開車至大埔鄉多條鄉道及白馬亭產業道路,以同樣手法竊走大埔鄉公所管理的「輔2交通標誌」共110面、「反光導引指示牌交通號誌」114面。
同年11月間,阿財又跑到嘉義番路鄉嘉131-1線、草山村石崁頂村裡聯絡道路,偷走共45面路牌。最後,他前往中埔鄉鄉道偷40面,後來又前往番路鄉公興村腦寮段,偷走67面,隨即駕車逃離現場。
工程包商驚覺不對勁向警方報案,警方擴大清查,發現多處山區道路,總計有406面道路標誌反光牌及方向導引牌遭竊,由於山區沿線道路監視器少,警方連日過濾上百可疑車輛,鎖定阿財涉有重嫌,並在同年12月10日在屏東縣九如鄉一處民宅逮到人,當場起獲標誌及涉案工具等證物。
事後,阿財坦承缺錢花用,透過Google街景找尋目標,鎖定山區車流、人煙較少的地方下手,再將標誌載往回收場變賣。
嘉義地院審理,阿財並非無謀生能力,不思循正當途徑賺錢,竟一再竊取他人財物,侵害他人財產法益,也破壞社會治安,所爲實屬不當;兼衡其犯後始終坦承不諱、所竊財物價值,及迄今未與各告訴人及被害人達成調解、和解或賠償;審酌阿財自陳的智識程度與經濟狀況、前科等一切,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處1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