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7年更五審 臺中黎明幼園判拆
黎明幼兒園拆屋還地纏訟17年,更五審昨判幼兒園要拆,園長林金連昨情緒激憤在法庭外控訴,並表示上訴到底。記者陳宏睿/攝影
南屯區的「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佔地186公頃,橫跨臺中市西屯區、南屯區,是臺灣規模最大市地自辦重劃區,黎明幼兒園位於重劃區內,因拒絕配合重劃拆遷,重劃會提告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此案纏訟17年,一、二、更一審、更四審都判免拆,更二、更三及昨天審結的更五審,則判幼兒園要拆。
更五審理由指黎明重劃區已接近尾聲,僅幼兒園與交六土地未竣工,林金連家族已取得重劃會4筆配地,3筆已出售享受利益,另一方面卻主張重劃會違法阻礙重劃,干擾程序,違反誠信原則,加上林的家族成員都同意拆除地上物,幼兒園建物也未辦保存登記,被查報爲違章建築,判要拆除。
更五審指出,幼兒園建物妨害施工、配地,經市府三次調處不成立,重劃會可依規定要求林金連等人拆除,判幼兒園要拆。
林金連表示不會屈服,將上訴到底,臺灣不論司法與政府,已成財團綁架對象,非以法律判決,讓人失望。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也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
臺中市地政局指出,黎明重劃案覈定程序合法合規,將持續精進監督機制、守護地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