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公館圓環抗爭!民團持蔣萬安「遺照」不起訴 女碩士堵路罰3.5萬

北檢

臺北市政府去(2025)年9月13日拆除公館圓環並填平公車專用地下道,民團在前一天晚間發起「守環行動:圓環大走讀」活動,但行動發起人彭姓臺大碩士生、李姓女子手持臺北市長蔣萬安黑白照片及「死亡」字卡,引發議論,警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彭、李2人送辦,臺北地檢署認爲2人只是表達抗議訴求,沒有對蔣萬安生命、身體等有具體危害通知之意,難認有恐嚇危安的主觀犯意,2人罪嫌不足,加上蔣未報警提告,5日將2人不起訴。

另蘇姓女碩士不滿拆公館圓環,分別在去年8月28日、29日,故意在公車專用地下道前停放車輛、機車堵路,並在車上張貼「反拆公館圓環」、「盼能傾聽民意」、「反對填平地下專用道」標語,致行經該處公車必須繞道而行造成壅塞,涉嫌公共危險罪,檢方因她認罪,且無前科,5日給予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3萬5000元。

警方調查,彭、李2人蔘與去年9月12日晚間民團「守環行動:圓環大走讀」活動,手持臺北市長蔣萬安黑白照片及「死亡」字卡,呼喊「瞻仰蔣公遺容,蔣萬安與公館圓環一起死了!民意也跟着蔣萬安還有公館圓環一起死了」,依恐嚇危安罪嫌將2人送辦。

彭辯稱,照片人像輪廓是蔣萬安,但他有P上蔣公的臉,後來覺得有點明顯,所以又噴漆將照片弄模糊,他要表達是臺北市政府的威權,沒有針對特定的市長,用紅色噴漆是因找不到黑色的,沒有刻意表示遺照,至於死亡是針對公館圓環,對圓環告別。另李辯稱,她有帶「宣」、「布」、「死」、「亡」四張字卡,照片是別人遞給她的,沒注意是誰,只是表達對圓環的哀悼。

檢方認爲,2人只是表達抗議訴求,沒有對蔣萬安生命、身體等有具體危害通知之意,難認有恐嚇危安的主觀犯意,2人罪嫌不足,加上蔣未報警提告,5日將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