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說高虹安二審會判無罪 精神醫拋1前提斷言三審結果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時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撤銷貪污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高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曾預言高二審會被判無罪的精神科醫師沈政男認爲,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若通過,確定立法院助理費不是公務員等級的公費,「高虹安的貪污案三審就沒事了」。

高虹安被控民國109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認定高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僞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污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僞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沈政男今在臉書表示,高虹安涉嫌貪污案二審被判無罪以後,另外的登載不實罪,因爲可易科罰金,即使三審定讞,也不影響她的市長職務了;沈認爲,高2026連任新竹市長是探囊取物,而誣告罪二審已判六個月,但因其上訴,而現在因貪污罪二審無罪,誣告罪的三審判決當然也會受到影響,不至於讓她沒辦法執行市長任務。

至於貪污案三審結果會如何?沈政男指出,陳玉珍提出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若修法通過,確定立法院助理費不是公務員等級的公費,高虹安的貪污案三審就沒事了;沈進一步表示,助理費貪污有兩種,一種是沒有請助理但報公帳,這在修法後仍可論處貪污罪,但如果只是「大水庫理論」,也就是先墊後還之類的做法,根本就不是貪污,而是讓立委與其他民代方便做事。

針對高院判決結果,高虹安表示,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迴應;高強調,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