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淪泄慾工具!狼男2年侵犯68次 國中少女懷孕才曝光

慘淪泄慾工具!狼男2年侵犯68次,國中少女懷孕才曝光,法官判決合併應執行8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A男)遭控與年僅13歲的少女C女交往期間,不僅趁對方年幼識淺,瘋狂發生性行爲高達61次,甚至在分手後惡性不改,無視少女哭泣掙扎,強行施暴性侵7次。整起事件直到少女意外懷孕,校方與政府介入通報,這樁慘無人道的狼行才終於曝光。

根據判決,A男與少女C女交往後成爲親密伴侶,當時少女僅是剛讀國中的孩子。A男明知少女身心發育未完全,竟然就在住處奪走少女初夜。隨後的1年8個月內,A男更是色慾薰心,幾乎每個月都與少女發生3次性行爲,合意性交高達60次。

令人髮指的是,兩人分手後,A男不甘寂寞,竟化身禽獸,不顧少女口頭拒絕、肢體反抗,在不同地點強行對少女暴力性侵共7次。少女在長期摧殘下,身心飽受煎熬,最後更因懷孕實情才被揭開。

法院審理時,A男雖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也提出DNA鑑定報告等鐵證,證明少女腹中胎兒與A男有關。法官認爲,A男作爲智識成熟的成年人,理應保護青少年,卻爲了滿足私慾,嚴重損害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行爲極其卑劣。

儘管辯護人試圖以「情堪憫恕」請求減刑,但法官悍然拒絕,認爲A男對少女造成的傷痛至今未愈,且至今僅口頭開出賠償方案,並無實際作爲,未取得少女及家屬諒解。法官分別就對未滿14歲性交罪、14歲以上未滿16歲性交罪(60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7罪),合併定應執行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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