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日本 災時廢棄物暫置公園、操場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昨出席「面對極端氣候:廢棄物堆置場火災預防與緊急應變研討會」時表示,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災後瞬間產生的巨量廢棄物處理,已成爲國家防災的核心課題。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南後壁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去年底大火,歷經十三天才撲滅,引發關注。環境部昨爲此發佈「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參考日本經驗,預計優先以公園、學校操場作爲「一次暫置場」,用以緊急集中災區廢棄物、進行初分類,再以既有三九四處掩埋場作爲「二次暫置場」,並要求各縣市在今年五月底前,完成暫置場的第一次盤點。
不過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爲,公園和學校操場其實不太適合堆置災後廢棄物,因爲這些廢棄物成分混雜,對學童活動可能會有潛在風險,且臺灣的公園和學校空間並不大,堆置場域還是要因地制宜。
去年丹娜絲颱風災後建物修繕,產出大量廢棄木材、傢俱、磚瓦等廢棄物,臺南市政府開放後壁區烏樹林營區暫置,不料卻發生火災,造成二座近廿公尺高「垃圾山」全面燃燒,火勢前後歷經十三天才完全撲滅。當時有立委質疑火災起因就是政府管理失當的結果,要求環境部應比照日本,提出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的相關指引。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長蔡蓬培表示,日本災害廢棄物處理流程,包含近災區、粗分類的一次暫置場,以及精密選別、資源化的二次暫置場,最後則是最終處置與再利用。此外,日本也嚴格限制可燃物堆置高度不得超過五公尺、堆置區間保持兩公尺以上距離,每堆設置面積不得超過二○○平方公尺,另也定期監測廢棄物內部溫度及一氧化碳濃度,防止自燃。
蔡蓬培說,我國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將比照日本的廢棄物配置原則,也會建置一次暫置場與二次暫置場,除有效控管二次災害與環境風險外,也加速清運效率與資源化進程。
環管署補充,第一暫置場的優先場地選擇包含公園、學校操場等,預計地方政府會在今年五月前,初步盤點數量及空間,以因應災害廢棄物的韌性管理。
不過環管署也說,學校、公園的選項仍需因地制宜,並非一定選項,參考日本的經驗,發生天災時多利用公園的空間來暫置廢棄物,當然也有像一些工業區土地或是停車場等土地,並不會集中於特定類型的場所。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後續也將研擬垃圾掩埋場及暫置場火災預防及搶救指引,並整合本次發表的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以完整預防及應變技術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