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被分手男子綑綁性侵恐嚇外籍女大學生 嘉檢起訴法院延押
31歲張姓男子去年10月起不滿外籍女大學生女友提出分手,竟涉嫌闖入對方租屋處,捆綁並強制性交,事後還以散佈隱私、假借討債等方式連日恐嚇。嘉義地檢署偵結,依侵入住宅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案件移審嘉義地院後,法院今天裁定張男續押。
起訴書指出,張男去年10月起,因外籍女友提出分手心生不滿,多次傳訊要求見面遭拒。去年11月19日晚間,張男侵入女友租屋處,女友返家後雙方爆發口角並拉扯。檢方認定,張男當場強行脫去被害人衣褲,並以衣物捆綁其四肢,對其強制性交得逞,過程造成被害人手腳瘀青;張男亦因遭對方反抗而被抓咬背部、手背。
檢方指出,張男深夜離去後,仍匯款新臺幣2000元至女友帳戶,並註記「回覆Line」。隔日及翌日,張男再以臉書通訊軟體要求見面遭拒,轉而假借討債名義恐嚇,揚言「不出來我就PO」、「你媽媽朋友我全部都給他們」、「已找人要去找你們老師了」,甚至在被害人實習公司Google評論下,張貼「女友欠錢沒還,現在人消失了」等內容,致被害人長期處於恐懼之中。
被害人向租屋處管理人員求助,待張男離去後纔敢報警。不料報案後返回住處,又發現張男徘徊門外,警方隨即報請檢方核發拘票,將張男拘提到案。張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未有強暴脅迫,傳訊僅爲希望碰面。不過檢方認定,被害人有醫院驗傷診斷書、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相互佐證,足認犯嫌重大。
檢方說,張男2018、2019年間,曾多次因毆打同居女友遭通報家暴,2023年間又因騷擾前妻遭通報,顯見有反覆施暴、騷擾前科,爲防再犯及串證,建請續押,獲法院裁準。
不甘被分手男子捆綁性侵外籍女大生恐嚇, 嘉檢起訴延押,圖爲嘉檢。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