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漁電共生政策轉彎 陳駿季:漁電不脫鉤 回歸各自專業

立委王鴻薇、鄭正鈐、呂玉玲等立委今在經濟委員會質詢關心漁電共生政策。記者葉冠妤/攝影

漁電共生衍生爭議不斷,日前有媒體報導農業部正研擬「漁歸漁、電歸電」的漁電脫鉤制度,光電業者只要依政府規範設計案場,即可在魚塭設置光電,無須承擔養殖經營責任。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在立院經濟委員會強調,新的漁電共生政策目前仍在內部研議、談論,但沒有所謂的「漁電脫鉤」,只是讓漁、電回到各自專業經營。

漁電共生2020年上路後亂象叢生,審計部報告曾指已發電的漁電案場高達7成「有電無魚」。有媒體報導,農業部態度大幅轉彎,漁電共生新制將改採「漁業經營」與「光電經營」分離。

立委鄭正鈐、王鴻薇今在經濟委員會質詢陳駿季對「漁電脫鉤」的態度?陳駿季表示,目前仍在內部研議、跟利害關係人討論中,尚未對外說明新制,但漁電共生的政策不會改變,「沒有所謂漁電脫鉤這件事」,漁歸漁、電歸電指的是讓漁跟電本身回到專業經營。

陳駿季說,未來會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政策只是多一項選擇,但不會打破現在制度,核心是希望光電案場讓魚池本身作業區不會被影響。

王鴻薇質疑,據農業部座談資料,提及魚電政策目標有三階段,包括光電業者不用負責漁業經營,地方政府受理申請時導入光電公協會進行實地審查,既然光電業者不需要負責漁業養殖、經營,審查階段卻排除漁業經營者,是否打臉了過去政策?也令人擔憂養殖業者未參與審查,卻要負擔經營責任?

王鴻薇說,漁業署副署長曾稱光電資金沒有義務提升養殖環境或設備,此言跟當初漁電共生促進養殖業升級的政策目標完全背道而馳,因此現在被認爲過於偏向光電業者,放生養殖業者。

陳駿季強調,一定會確保養殖經營爲本,立場不會變,若漁業署副署長真有這樣講,這言論是不對的,是錯誤訊息傳遞。他解釋,導入光電協會參與審查,是要讓協會進來看看案場亂蓋的情況,確保未來在養殖魚池設置光電板時考慮養殖經營,不會影響到魚的作業。

立委呂玉玲另指出,已查覈的269件漁電共生合法案場,高達117件被列爲待改善。陳駿季說,總共有298案場,已查覈91%、269件,其中35場被廢止、101件通過、117件待改善,待改善樣態非常多,不一定都是沒養魚,也有可能是養殖魚種跟經營計劃不一樣。

針對呂玉玲說假養殖、真種電導致水產養殖面積銳減,陳駿季說,生產減少有很多因素,並非跟光電有關,全臺養殖面積3.6萬公頃,本身就有定期休養、調整放養量申報,養殖面積調整未必是壞事,必須看供需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