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開先例!柯文哲法庭錄影明起公開
▲京華城案引發高度關注,法院裁準公開言詞辯論與判決宣示影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楊庭蒝/綜合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26日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依貪污等罪判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由於柯文哲於審理期間聲請公開法庭影音,法院裁準後,相關言詞辯論與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將於31日公開播送,成爲《法院組織法》修法後首例。
根據中央社報導指出,北院早在宣判前即完成相關影音檔案整理,以符合修法規定「公開播送時間不得逾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目前法院已在官網「便民服務」設置「法庭公播」專區,預計31日上傳本案影音內容,供外界閱覽。
北院指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爲高度社會關注案件,因此裁準公開播送聲請。不過對於是否應即時播出,法院說明,若採同步公開,可能造成難以回覆的損害,因此依法規定須於宣判後播出,並可透過變聲、變像等方式,避免辨識相關個人身分。
此外,本案部分當事人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聲請,原裁定並無違誤,予以駁回確定;但會計師端木正因涉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依法屬不得公開播送案件,高院認定原審准予公開部分有誤,裁定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