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違規廣告開罰破6千萬 77老大代言「青木瓜飲」挨罰510萬居冠

▲知名網紅77老大。(圖/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14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520件、裁罰6,203萬元。罰鍰累計第1名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知名網紅「77老大」代言該公司的「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裁罰金額510萬元。

鑑於電視食品廣告違規情形持續,透過長篇幅、主持叫賣等誇張宣傳手法及代言薦證人蔘與,易引起民衆錯誤認知,爲避免宣稱誇大或涉及療效食品廣告頻繁刊播持續誤導消費者,食藥署113年1月31日公告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將廣告違規情狀納入裁處罰鍰額度的危害程度加權事項,可依此加倍裁處力道。

根據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違規產品廣告,第1名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510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第2名爲「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70萬元,其「Slimmit食事對抗酵素膠原凍」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第3名爲「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30萬元,該公司的「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涉及醫療效能。另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407件(78.3%)最多,其次爲電視共87件(16.7%),廣播12件(2.3%)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224件最多、裁罰金額2,488萬元,另針對社羣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53件、裁罰683萬元,Instagram 20件、裁罰217萬元,YouTube 5件、裁罰60萬元。

違規食品廣告則以宣稱減肥瘦身類54件佔第1位(16.5%),其次爲宣稱皮膚美容類48件(14.7%)及宣稱提升免疫力40件(12.2%)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46件佔第1位(27.5%),其次爲消炎、消腫類共38件(22.7%),生髮育毛類宣稱共29件(17.4%)居第3。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呼籲,一般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身體外觀功效,更無法達到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等醫療效能,提醒民衆選購前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閱讀包裝標示相關資訊;請教醫師等專業人員建議,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切勿輕信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廣告,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