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石牌站傷人案 持刀者遭罰10萬元

北捷石牌站今天下午5點54分,傳出一名50歲乘客遭另一名40多歲乘客拿刀刺傷背部。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胡瑞玲攝影

大衆捷運法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的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衆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致人輕傷者處10萬元罰鍰。

石牌站發生持刀傷人事件,陳姓乘客在月臺等車時突遭不認識的林姓女子持刀刺傷,保全及熱心民衆見狀協力制伏林姓女子,警方到場後當場逮捕、依法送辦。

北捷晚間以新聞稿表示,受傷旅客立即送醫,捷運公司主管到醫院慰問傷者及家屬,致贈慰問禮盒,後續將持續關心復原情形,並告知有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可理賠。

北捷說,傷人旅客由警方處理,已通報所有車站協同捷運警察隊加強維安,至於旅客傷人原因由警方調查。

北捷表示,本案屬於個案,事發後立即通告全系統各單位提高警戒、加強巡檢,發現可疑人、事、物立即回報行控中心;持續與捷運警察合作,提升捷運系統見警率,維護乘車安全;臺北市長蔣萬安第一時間表達關心,並立即要求捷運公司加強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