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女掌摑律師後繼續恐嚇 準押
臺中市林姓女子(白衣)17日在臺中地院庭外公然賞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巴掌;臺中地檢署20日傳喚林女到案,檢方當庭將林逮捕聲押。(林弘笙攝)
林姓女子17日在臺中地院暴走掌摑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當時法警竟未即時制止,法官也未採必要處置,引發法界怒火。臺中地檢署查出林女事後仍持續在網路發表「殺人」恐嚇言論,檢察官20日傳喚林女到案,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之虞,當庭將她逮捕並聲請羈押,卻一度傳出找無律師爲她辯護,經聯絡公設辯護人開庭後,臺中地院法官晚間裁準羈押。
中檢說,今年2月10日,林女在中院開庭期間與律師發生衝突,3月17日又在法庭外當衆掌摑、侮辱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涉犯傷害、恐嚇、強暴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
林女動輒對律師施暴,法官未採取必要處置引發法界怒火,全國律師聯合會成員18日赴司法院表達訴求,臺中地檢署隨即成立專案小組,20日傳喚林女到案。
檢方查出,林女在掌摑事件後,仍持續在網路發文、留言,寫上恐嚇他人生命言論。此外,林女在民國113年11月及114年6月,曾因涉傷害、恐嚇2名律師遭起訴;去年11月6日在臺中高分院開庭期間,涉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的命令不聽制止,並對律師出言恐嚇。
林女昨下午3點到庭,檢方也傳喚被害人吳中和到案說明,並調閱驗傷診斷證明及現場監視器畫面比對勘驗,檢方復訊後以林女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之虞,當庭逮捕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
因羈押庭採強制辯護制度,但卻沒有律師接受林女委任,連公會值班法扶律師也不到場,最終法院通知公設辯護人才順利開庭,法官晚間裁準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