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逝後人夫驚覺「綠帽戴了11年」! 女兒叫小王爸爸
▲綠帽夫在妻子死後才發現,女兒是別人的。(示意圖/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吳姓人夫在妻子過世後,意外揭發長達11年的婚外情真相,除發現妻子與林姓男子親密往來,經親子鑑定更確認自2013年出生的女兒並非親生,震驚之餘提告求償5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侵害配偶權成立,判決須賠償吳男50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老婆喊別的男人老公:我和妹妹都好愛你
判決指出,吳男與妻子於2007年2月5日結婚,2013年2月26日生下一女。妻子於2024年2月14日過世後,吳男整理遺物時發現妻子與林男的親密合照、對話紀錄、出國機票及信用卡帳單等資料,內容顯示兩人互稱「老公」、「老婆」,並有「我和妹妹都好愛你」等親暱訊息。吳男隨後與女兒進行親子鑑定,結果確認雙方無血緣關係,進一步懷疑妻子於婚姻期間與林男發生性行爲,次數高達74次。
向小王索償500萬
吳男主張,林男長期介入其婚姻,造成精神極大痛苦,請求500萬元慰撫金。林男則否認發生性關係,辯稱照片與對話無法證明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線,親子鑑定僅能證明女兒非吳男親生,並無法證明其爲生父;且若自2013年起計算,已逾10年追訴時效,無須負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證據後認爲,吳妻與林男確有交往事實,並讓女兒稱林男爲「爸爸」。不過,若就女兒出生前的性行爲部分計算,確已超過10年時效,該部分請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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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院查明,2015年至2017年間,吳妻與林男多次共同出國,包括2015年5月赴日、同年6月及12月帶女兒赴日本札幌、2016年7月及2017年10月再赴日本福岡等紀錄。兩人與女兒互動親密,曾同住、出遊、生活如一般家庭,已逾越正常男女往來界線,構成對婚姻關係的侵害,且此段期間仍在時效內。
法官綜合雙方身分、經濟狀況與侵害程度,認定林男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