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國產「臺灣賓士」 福特千里馬要價可以媲美一間房
臺北市永吉路七日晚上十一時卅分發生一起車禍,一名楊姓商人駕駛二千八百CC福特千里馬轎車,越過二階臺階,衝入波菲爾美容院,所幸無人受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7/05/07 馮立罡攝影)
臺灣過去爲了提升工業技術並促進就業,曾與不少國際車廠合作,推出一輛輛經典的國產車款成爲許多臺灣民衆的記憶,例如福特六和的千里馬「 Ford Granada」,憑藉着豪華與性能,更被譽爲「臺灣的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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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至1972年福特六和成立之初,雖然隔年陸續發表的雅士(Escort)與跑天下(Cortina)車系在市場上取得不俗成績,但在頂級豪華轎車領域,始終缺乏能與裕隆「勝利」車系抗衡的產品。爲此,福特六和於1977年正式將 Ford Granada 導入國產化,使臺灣成爲亞太地區首個生產此車系的據點。
在 1978 年 5 月,外型線條轉爲方正剛毅的第二代千里馬正式在臺上市。這款新車採用了歐洲最受歡迎的設計語彙,並搭載了國產車首見的 V 型 6 缸引擎。手排款極速可達 181 公里,自動排檔款售價約爲 49 萬 8 千元,手排款則爲 47 萬 2 千元。
在當年的物價水準下,福特千里馬的價格幾乎可購置一間房產,但相較於同級的德系進口車,其售價卻僅約一半,加上內裝豪華度不遑多讓,因此深受富裕家庭與商務人士青睞。
憑藉着優異性能,千里馬在當年不僅被國道公路警察局選用爲高速警車,其優越的操控性與速度感,亦使其在特定社會羣體中擁有極高人氣。然而,隨着福特亞太策略轉向,這款風光一時的國產旗艦於 1985 年正式停產,後繼地位由進口的 Scorpio 取代。仍然是許多人心目中的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