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都押同一組號碼! 男子中120億領獎竟鬧雙胞
南加州一名男子聲稱自己買了2張同號的頭獎彩券,但弄丟了其中1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加州一宗高額彩券糾紛,正考驗美國樂透制度對「實體彩券」的認定底線。一名男子聲稱自己中了2023年「超級百萬」(Mega Millions)樂透彩近4億美元(約新臺幣127.6億元)頭獎,卻因遺失其中一張中獎彩券,只先領到一半獎金;如今又有另一名女子主張,遺失的那張其實是她所購買,雙方各說各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中獎男子爲拉希賈尼(Faramarz Lahijani)。他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指出,自己中的是2023年12月8日開出的「超級百萬」頭獎,總金額約3.94億美元(約新臺幣125.7億元)。當期頭獎中獎的彩券有2張券,而拉希賈尼主張,2張中獎彩券其實都由他本人購買,只是不慎遺失其中一張。他表示,彩券皆購自洛杉磯恩西諾(Encino)範杜拉大道上的同一家雪佛龍加油站,使用的也是他長達30年未曾更換、由孩子選定的一組號碼:21、26、53、66、70,超級號碼爲13。
不過,另一名女子威爾森(Cheryl Wilson)隨後向法院提出介入申請,主張自己纔是另一張中獎彩券的購買者,依法有權獲得約9740萬美元(約新臺幣31億元)的剩餘獎金。她在宣誓聲明中坦承,目前已不再持有該張實體彩券。但威爾森表示,她「得知並相信」加州樂透保存有可識別購買者身分的相關紀錄,可透過零售商資訊、交易時間、交易資料或簽名紀錄來驗證彩券所有權。她也指出,願意考慮以和解方式處理爭議,而非進入正式審判。
針對威爾森的介入申請,拉希賈尼的律師近日已向法官馬丁(Lia Martin)提交文件,要求駁回。他們主張,當事人已依法提交其中一張中獎彩券,即具備領取頭獎的權利,且該獎金本不應被平分。律師進一步指出,威爾森未能提出任何可供比對的中獎彩券,其說法完全建立在「遺失且未兌領彩券」之上,相關法律規定並不適用於此情況。即使她確實曾購買彩券,「超級百萬」的規則亦明確規定,必須在期限內出示實體彩券才能兌領頭獎,而期限早已屆滿。
除了雙方當事人攻防,加州樂透委員會與州檢察長辦公室也已介入。州檢方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指出,未出示有效中獎彩券即支付超級百萬獎金,將明確違反樂透規則及加州相關法規。檢方同時指出,就拉希賈尼而言,他亦已承認無法提出第二張中獎彩券,且兌獎期限同樣已過。
威爾森的介入動議預計於1月23日開庭審理;同日,加州樂透方面的律師,也將請求法院駁回拉希賈尼對樂透委員會提起的訴訟。拉希賈尼則已於2024年12月提起違約訴訟,並在日前正式向加州樂透委員會提出索賠,要求支付剩餘約1.97億美元(約新臺幣62.8億元)。他在訴狀中主張,自己是唯一中獎者,理由在於已及時提交其中一張相符的中獎彩券,依法應取得全部頭獎。